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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作者:wujiaoxing332024-10-22 01:3710
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的犯罪构成:

1.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3.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制品,进出国境的行为。

4.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制品禁止进出口的制度。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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