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核材料罪的构成特征有:客体特征是国家对核材料的禁止进行户口制度;主体特征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或单位;主观特征是直接故意;客观特征是行为人实施了走私核材料的行为。

法律依据
《邢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四款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