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执行裁定失职罪是按以下列标准量刑的:

1、触犯本罪的,依照《刑法》规定一般应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致使当事人或其他人的利益遭受了特别重大损失的,则应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