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累计数额在50000元以上的,算刑事案件,构成赌博罪。赌博罪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有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