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书面审理的,一般二个月内会有判决。书面审理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二审刑事案件时,只就当事人的上诉状及其他书面材料进行审理,不需要诉讼参加人出席法庭,而直接作出判决或者裁定的一种审理方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一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下列上诉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可以不开庭审理:(一)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
(二)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四)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