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隔离戒毒期限一般为两年。强制隔离戒毒是由公安机关下达执行的行政强制措施,在强制戒毒期间表现良好的人员可以提出提前解除戒毒的意见。强制戒毒在执行中,不仅会对戒毒人员进行药物治疗,更重要的是对其进行心理治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四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