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的分割:1、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户主名只写有自己子女的,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4、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