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孩子父亲找不到,可以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出生证明,比如母亲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如遭遇医院拒开出生证明,可向当地民政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投诉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