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离婚就可以分户,没有时间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分户需要有离婚证和本人的身份证明,然后需要有迁入地,需要当事人自己或户主去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必须迁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