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领证结婚,收的礼金一般需要返还,礼金通常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支付的钱款。
但是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共同生活且礼金已经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举办婚礼且已经共同生活较长时间的,收的礼金一般不需要返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