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强制措施中被处以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强制措施可抵刑期。管制的刑期,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