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审,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判离的几率大。在诉讼离婚中,要求离婚的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先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按撤诉处理,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协议离婚,调解无效时由人民法院依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