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债务部分可以写明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如果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应当由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写明负债的来由、清偿方式、具体清偿时间。如果是夫妻一方的负债,应当由各自独自处理,注明各自负债由当事人自行处理。一自愿替另一方进行清偿的,可以向另一方主张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