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证据材料可以列出准备提交给法庭的所有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每项证据应注明证据来源、证明对象等。一般需要提交能够证明主体适格的证据,如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一方重婚,实施家庭暴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伤情鉴定书、分居协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
(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