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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国有股权及转让应当遵循什么基本原则

作者:claoshi7772024-10-21 01:3840
国有股权及转让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公开原则;

2、公平原则;

3、公正原则;

4、平等互利原则;

5、等价有偿原则;

6、有条件转让原则;

7、以调整投资结构、促进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为主要目的的原则。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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