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依法制定和修改证券交易所章程,选举和罢免会员理事、会员监事,审议和通过理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审议和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财务预算、决算报告。
法律依据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为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和修改证券交易所章程;(二)选举和罢免会员理事、会员监事;
(三)审议和通过理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四)审议和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财务预算、决算报告;(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证券交易所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股东会为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证券交易所章程;(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三)审议和通过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四)审议和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财务预算、决算报告;(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证券交易所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