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境外收买情报罪的成立条件是:侵犯的客体为国家的安全即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收买情报的行为;行为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