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但是有一方想离的,则想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按照规定夫妻具有以下情形,经法院调解无效的,法院就会准予离婚: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