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与服刑人员离婚的,应当是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而不是起诉书,按照规定该起诉状中需要写明以下内容:原告自己与被告的姓名、性别、住所等基本信息;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等。
按照规定当事人决定起诉的时候,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及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审查后认为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就会予以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