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基本原则有: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适用平等原则。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是指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适用平等原则是指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