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对于事实较为清楚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提审2到4次,情况较为复杂的案件提审的次数有所增加,对于提审的次数虽然没有限制,但是对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之后什么时间之内必须讯问是有明文规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讯人犯时,必须持有提讯证或者提票。提讯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看守所应当拒绝提讯。
第二十条
提讯人员讯问人犯完毕,应当立即将人犯交给值班看守人员收押,并收回提讯证或者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