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各自的职责是:
1.公安机关是行政机关,除了刑事侦查的职责以外,还承担着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责。
2.法院是司法机关,主要职能是死刑核准,再审处理,回避制度,监督制约。
3.检察院是司法机关,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第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