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持枪证的考取流程如下:
1、向市局治安总队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的民警当场审核;
3、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当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持枪证》。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第十七条
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规定,政治可靠,工作负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无酗酒习惯;
(二)经过专门培训,掌握枪支的性能和使用、保养规定,年度射击、保养技能考核合格;
(三)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无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受处分记录;
(五)参加公安工作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