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就可以开始介入调解。刑事案件可以调解,但只适用于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而公诉部分是不得调解的。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