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下列要件的,可构成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即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七条
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