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赔偿的时效计算方式如下: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二、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32条的规定,请求权人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的时效为两年。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3条的规定,请求权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被请求的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请求权人在期间届满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个月。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32条、第1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