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提示纳税人本属期无对应税费种认定信息的情况有:如果已经做过税费种认定的,点击系统设置右上角企业管理,查看下登陆的企业信息是否正确;未做过税费种认定,需要到税务大厅核实以下登记项目。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