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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中止诉讼的裁定可以上诉和复议吗

作者:kexue6662024-10-20 18:5727
中止诉讼的裁定作出,不可以上诉和复议。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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