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员一般不可以代理仲裁案件,但不属于本案的仲裁员属于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法定代理人,且与本案仲裁员无可回避的情形的,可以代理。仲裁员应回避情形: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第三十四条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