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因性格不合决定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书中就应当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双方协商签订了离婚协议之后,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的冷静期后再申请发给离婚证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