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如果认为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如果认为该自诉案件缺乏罪证的,会要求自诉人补充证据,如果不能补充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