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证据不足的,如果自诉人在法院要求补充证据后,进行补充的,法院在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有管辖权并且在追诉期的情况下,会依法宣判有罪,并处刑罚。

如果自诉人不补充的,法院会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直接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