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串通欺诈担保人构成要件:
1、客观上要求恶意串通的主合同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串通的行为并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害了担保人的利益;2、主观上要求恶意串通的主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恶意损害担保人利益的目的,并且明知恶意串通的行为会给担保人造成利益损失而故意为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