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可以同时拿。生育津贴在法定产假期间,用人单已经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法定产假工资是单位未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费时在产假支付的,奖励产假工资则是在各地额外奖励的产假期间,单位视女职工为正常出勤,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