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处罚金不可以不交。判决指定的期限届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如果犯罪分子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可以裁定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