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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状的事实部分包括哪些

作者:wenyujiaoyu2024-10-20 06:3265
刑事自诉状的事实部分包括被告人对自诉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具体事实,以及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情节、危害后果等内容。
刑事自诉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一十九条
自诉状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自诉人(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二)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
(五)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六)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对两名以上被告人提出告诉的,应当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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