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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能不能提起损害赔偿

作者:bbjiaoyuzz2024-10-20 03:1228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能提起损害赔偿。在合同解除后,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但因违约解除的,违约方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守约方可以请求其支付赔偿款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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