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逾期半年未交,买受人可以向开发商咨询原因、进行协商敦促,合同中对逾期交房违约责任作出明确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处理,开发商逾期交房经催告达到三个月的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起诉开发商要求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