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可以拿到房产证,合同没有约定的应在90日内办理。商品房尚未建成的,房产证应自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商品房已竣工的,房产证应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