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在搜查之前需要做的工作包括取得检察长的批准等,在搜查的时候,应当在检察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可以有司法警察参加,执行搜查的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搜查应当在检察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可以有司法警察参加。必要时,可以指派检察技术人员参加或者邀请当地公安机关、有关单位协助进行。执行搜查的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第二百零三条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经检察长批准,检察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工作地点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