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在监狱服刑期间若没有经济来源,可以用其所剩财物来折抵抚养费用;并且抚养的一方可以在其出狱后向其进行抚养费的主张。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