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的取保候审权是指人民检察院有权决定对被告人取保候审。当处于侦查阶段时,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为公安机关;当处于审查起诉阶段时,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为检察院;当处于审判阶段时,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为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