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辩护适用于以下情况:
1.当被告因为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法自行聘请辩护人时,法院可以指定一名律师作为被告的辩护人。
2.如果被告已经聘请了辩护人,但该辩护人因故不能履行职责(例如因病、事故等原因),法院可以在被告同意的情况下指定另一名律师担任辩护人。
3.在某些情况下,公诉人认为被告需要辩护人进行辩护,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指定一名律师作为被告的辩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