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就可以探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如果当事人要会见被拘留人的,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四十八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会见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一款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