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户供养是指由乡镇根据五保户本人意愿,集中安排居住在乡镇统一盖好的敬老院里,日常生活费用由乡镇统一安排照顾。五保户散养是指各村的五保户就近居住在本村,平时生活费由乡镇根据国家政策发放到本人,日常生活困难可向村委会反映,由村委会帮助解决。
法律依据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