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出口退税罪的立案标准:行为人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的出口退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符合上述标准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条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六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