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并共同生育子女的行为在我国法律中被视为同居关系,而非合法的婚姻关系。

这种情况下出生的子女通常被称为非婚生子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同样拥有法律赋予的所有权利,包括被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即使他们的父母没有正式结婚,他们仍然是对方的子女,并且父母都有责任和义务对其提供物质支持和精神关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