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股东可以要求解散清算公司吗

作者:chuxinjiaoyu82024-10-19 19:4825
股东不可以要求解散清算公司,但是可以提案,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便可以解散。在公司连续五年有条件分红却不分红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回购股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