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公证处有哪些性质的单位

作者:ssjiaoyu2024-10-19 19:4271
公证处作为单位所具有的性质: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是国家的证明机关。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法律依据

《公证处》第三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全国设立中国公证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公证协会。中国公证协会和地方公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中国公证协会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制定,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公证协会是公证业的自律性组织,依据章程开展活动,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