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孕期决定起诉离婚的,起诉状中应当写明以下内容:原告与被告的姓名、性别、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等。
按照规定,夫妻具有以下情形,法院经调解无效的,就会准予离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